钦州“三举措”圆满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来源: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06-09 04:08   浏览量:20445 【字体:

2019年,钦州市严格贯彻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举措,圆满完成了全年安置任务。共8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1名随调随迁配偶、36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退役军人等相关部门把退役军人安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安置任务落地落实。

二、出台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新修订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出台《钦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量化分值核定及结果运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同时,出台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接转办法,改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促进党员“归队”,有效解决了“口袋”党员问题。

三、实施阳光安置,确保公正公平。推行“阳光安置”,按分排序,公开竞(选)岗,使安置工作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面,钦州市结合已出台的《钦州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竞争性选岗安置办(试行)》,继续推行“考试+考核”方式,妥善解决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家属子女安置等问题,保证了年度安置计划顺利落实。安置到党政机关和进入行政单位的比例达到100%,创历史新高。退役士兵安置方面,钦州市根据接收安置单位用人需求,兼顾退役士兵的专业特长,推行“公开竞(选)岗+人岗相适”的“双向选择”安置方式,在强化指令性安置的同时,允许接收安置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专业性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提出需求,实现“人尽其才,人事相宜”的安置目的。

2018年冬季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质量大幅提升,进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比例达到100%,尤其是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以及特殊岗位工作的退役士兵得到照顾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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