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退役军人 作者: 时间:2021-12-14 04:00 浏览量:16437 【字体:大 中 小】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积极促进退役军人返乡人乡创业就业,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助力广大农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富裕。为深入了解《意见》出台背景,掌握其内容思路、明确其突出特点、理解其重要意义,特刊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的政策解读文章,以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从背景看,《意见》出台既有必要,也是必然。一方面,“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多次强调乡村振兴的重要性,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关键在人”。退役军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振兴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引导和鼓励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就业。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多次提及退役军人。《意见》中也强调,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既是响应党的号召、投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更好发展,有助于提高乡村国防动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意见》的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的切实举措,是服务“国之大者”的应有之义,是助力退役军人融人社会、体现价值的必然之举。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包括“扩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与“优化服务保障”共4部分13条。具体来讲:
第一部分,是在扩宽就业渠道方面“指明路”。《意见》明确了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的重点方向,让退役军人发挥特长充实乡村人才队伍,在适合岗位和行业就业、实现人生价值,在高产值领域和农业产业链薄弱环节创业,带动更多就业和农民增收。
第二部分,是在强化培训赋能方面“夯实基”引导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农业创业培训,联合人社、教育、农业等部门,充分利用好各类平台项目,丰富退役军人在乡创业就业的知识技能。
第三部分,是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助大力”。对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时涉及的人、钱、地等多方面政策作了梳理和延伸,在财税、金融、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按规定为返乡退役军人土地承包经营、房屋财产、社保接续等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第四部分,是在优化服务保障方面“重激励”,做好公共服务、提供配套支持、强化宣传表彰和精神鼓励,让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更有成就感、获得感、归属感。
《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
战略意义大。凝聚全部农村籍的和有志入乡的上千万退役军人,紧紧围绕党中央乡村振兴的中心工作,以退役军人等乡村人才的振兴,为推进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助力。
多部门合力。《意见》涉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职能部门,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就业创业方面会签部门最多的文件,政策内涵十分丰富。
内容生态全。《意见》既关联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精神激励等就业创业工作全链条,也涵盖产业、项目、资金、税收、土地、用电、社保等涉农发展全要素。
政策突破多。如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方面,首次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农村整治用地指标使用方面,首次凸显“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如在相关部门联合选树先进典型及表彰活动中,首次强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或招用退役军人的企业。
《意见》出台带来哪些变化?
有力引导退役军人在积极投身国家战略中实现人生价值。让军人退役后仍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投身国家建设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上实现人生价值,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再立新功。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两个就业创业主战场,不断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意见》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年初印发的《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6号)相互支撑、互为补充,聚焦城市产业企业聚集的开发区和农业农村两个广阔领域,从城乡两端加强对退役军人稳定就业、成功创业的引导和支持。
有效破解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就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对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能力技能相对欠缺、指导帮扶不够充分等突出问题,从顶层设计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路径,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