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03 12:00 浏览量:53371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8年12月28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精神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医疗保障局,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共同签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3号)要求,现制定解读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要求
依据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规定,做好《实施意见》实施解读工作,使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各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运用好就业安置的措施规定,确保我区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确保我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质量不断提高。
二、《实施意见》解读形式、渠道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解读工作,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在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使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掌握;另一方面,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各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解读。
三、《实施意见》解读内容
解读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参考依据,《实施意见》起草论证过程中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情况,包括采纳或不采纳情况以及最后形成的草案,《实施意见》主要涉及的内容范围、执行标准及特色亮点等。
四、《实施意见》解读具体步骤、时间
(一)在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进行《实施意见》内容及解读内容发布(1月上旬)。
(二)印制《实施意见》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单位)(1月上旬)。
(三)组织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员进行《实施意见》内容培训(上半年)。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军休退伍组
2019年1月7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8月1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请自治区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好各项规定和任务。2018年8月31日,自治区民政厅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召开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的研讨会,研究部署我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求2018年年底前出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时,参考了我区今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及自治区领导关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等方面内容。
二、《实施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11月1日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及各市民政局等25个单位去函征求意见。10个单位共回函提出修改建议13条,经反复协商、修改,采纳8条,不采纳5条,最后形成了《实施意见(草案)》。
三、《实施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统一思想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退役士兵安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责任和国防义务。第二部分,提升安置质量。规定了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岗位,优先利用空编接收。在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加大报考优惠政策宣传,通过适当放宽退役士兵报考条件、共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士兵招考措施。规定了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结婚未满2年,但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经本人申请,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签订三方协议后(退役士兵本人、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接收单位)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明确了设区市级安置有困难的可由自治区统筹调剂安置岗位计划。 明确了特殊情况易地安置的五种形式及易地安置审批权限。第三部分,依法保障待遇。规定对军龄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待安排工作期间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视同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接续。坚持公平公正,把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优先选岗。第四部分,强化组织领导。规定把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纳入设区市党委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对设区市党委政府及设区市、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和评定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督察和结果运用,建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倒查制度。第五部分,重视教育管理。明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加大政策宣讲,坚持规范管理,不断营造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良好氛围。通过自治区“八桂国防”系列国防教育专栏和所属新闻媒体,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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